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工资单少了两张没法计算具体金额怎么办 我2010年三月三十号进的公司,公司七月份和我签的合同,但是十月份才给我缴纳了一个月的保险,少缴纳了六个月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我应该向公司要几个月的双倍工资?要是和单位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应该填写公司名称还是填写公司某个人的名?还有需要填写请求事项,但我的工资单少了两个月的,没法计算具体金额是多少,应该怎么办?
2010-11-30 20:15 尹秀(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01 14:46
双倍工资从满一个月次日起算,到签合同时止。
应写公司名称。
仲裁时仲裁委员会会要求公司提供工资支付记录的。
应写公司名称。
仲裁时仲裁委员会会要求公司提供工资支付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