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日期未到,公司提前让我走合不合理? 我是今年12月16号递交的辞职书,要求到期日期是2010年元月16号,但公司批准我的到期日是元月8号,请问律师公司这样做合不合理?
2009-12-22 15:05 w41156……(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2-22 15:30
也没有什么不妥,只要你履行了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的义务即可,单位未必非要等到30天后才与你解除合同。当然单位应该按实和你结清工资。
2 110网律师 2009-12-22 15:30
具体还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议电话咨询。
3 110网律师 2009-12-22 17:30
可以。
4 110网律师 2009-12-22 18:37
应该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