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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我公司一名职工于1995年1月发生工伤,2005年7月经工伤鉴定确认为6级,05年已支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95年以来公司一直支付其工资,现该职工提出要解除劳动关系,我公司是否还要支付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需支付,15个月的补偿金是按1995年、2005年还是去年的全市平均工资计算?
谢谢!
2011-12-26 15:22 grayol……(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26 15:22
咨询社保部门。
2 110网律师  2011-12-26 15:24
应该依据最近的数据计算
3 110网律师  2011-12-26 16:24
你好
一般是按2005年的支付
很多人都是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不赢官司;我们这类案子做过很多,完全有信心帮你赢取权利。建议和我们面谈,这样对你更有利。
4 张向锋律师  2011-12-26 20:09
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海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5 李军律师  2011-12-26 21:45
上海市职工的话,应当支付。
按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标准支付。
建议你单位聘请专业律师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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