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拖了八个月才签,后又因请假被扣除规定外的工资,这合理吗? 我于2015年7月进入目前的公司工作,经过多次催促,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2016年4月底才完成补签。在补签的过程中,公司取消了原口头承诺的各项补贴并拒绝写入合同内容中,工作时间由原来的7小时变成了8小时。我于2016年5月底提交辞职申请。6月1日发薪日,公司因我请假两天按规定扣除我的工资外,以“请假会造成其他同事的加班,同事的加班费应该我出”为由,又扣除了工资数百元。这是否合理?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可以拿到哪些补偿?
2016-06-22 19:45 简直不能忍(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6-22 19:50
之前的五金可以主张
2 江珍来律师 2016-06-22 19:49
不合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3 110网律师 2016-06-22 20:11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能有双倍工资可以拿,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4 欧学文律师 2016-06-23 00:24
看合同是怎么补签的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书面合同的,我们厂规规定违反的话开除和扣除一个月工资
1个回复与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规定没做满一年,而离职的,扣除在公司索得的总工资的20 %合理么
1个回复在哺乳期内仲裁解决劳动合同,现公司起诉要求返回产假工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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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公司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 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 罚款合理吗?
1个回复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双倍工资,是按照扣除保险和税后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1个回复劳动合同规定里的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哪个月开始计算?
1个回复劳动法规定请假一天扣多少工资?月工资拿合同工资还是本月实发工资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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