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后,做完交接后,能否不再去公司上班? 律师您好!我于今年12月1号提出辞职递交辞职报告,12月8号跟同事完成交接工作,交接时,部门经理部门主管已业务繁忙为理由,拒绝在当场见证我与同事的交接,但是最后部门主管已在交接单上签字,现在我要请假,公司不予批准,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我能否邮件通知,我在最后两天到公司完成最后的离职手续,期间不再来公司上班。
2011-12-14 19:30 283rit……(浙江-杭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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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在递交了辞职报告一个月内有事公司不给请假怎么办?
1个回复我还在试用期,觉得适应不了这份工作,但公司要我提前1礼拜写辞职报告,而且这一礼拜正常上班.请问需要吗
1个回复我于2010年6月25日递交辞职报告,2010年7月8日去医院检查确认怀孕,希望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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