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 但是在第七天公司同意我辞职 但要交违约金 要不然不在解除合同书上签字
我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 但是在第七天公司同意我辞职 但要交违约金 要不然不在解除合同书上签字 我与11月29日写的辞职报告 ,上面写到我会工作到12月29日 但公司8号通知到同意我辞职 并出具了没有盖章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但是要我交违约金因为当时合同上写的是提交走人要交3个月违约金 要不不给我签字 ,也不让我继续上班了 现在情况是30天我没有干满  但是现在他不让我去上班 也不给我签字 还让我赔违约金 我这2个月工资也不给我  我该怎么办 啊  如果我去找仲裁 但是仲裁说我30天没干完  可是公司现在强制不让我去上班  我该怎么办
2011-12-09 17:37 xzydq(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2月09日 18时52分
你有权在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义务向公司交纳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两种交纳违约金的情况,第一种是服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第二种是了解单位的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如果你是一个一般的工作人员,不符合这两项之一,单位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违反法律的规定。
你提出辞职,单位同意你辞职并不允许你上班后,就认为单位放弃了你继续工作一个月的权利。但单位有义务给你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因单位拒不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而给你造成损害的,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 吴振举律师  2011-12-09 23:32
你看联系我!!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