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问题,请详细些解答。 单位因经营不善今年十一月底解散,要与我解除合同(2012年底到期),我工作八年,经济补偿是否应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同时发给我(劳动法允许拖欠经济补偿金吗?)?单位以现在没钱为理由让我先办手续,等他有钱时再给补偿。我不同意!我现在不上班了,后边的保险是否应该继续给我上?请您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2011-12-13 08:45 烟穗(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2-13 20:50
建议尽快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1-12-13 09:05
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放8个月的工资补偿,并且向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的补助
3 于海英律师 2011-12-13 14:28
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要赔偿你8个月的经济损失。单位要办理保险及档案的移出
4 孙新律师 2011-12-13 21:32
公司解散,依法劳动合同终止,但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立即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