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关于补偿赔偿问题
关于补偿赔偿问题 我妹妹属于民工在浙江省打工,由于受到各种人士的排挤和欺负,经历了被盗银行卡与身份证,多次受到别人的伤害,最终导致精神失常久住医院未痊愈,我想了解此类事件能与她工作的单位扯上关系吗?还有该公司的员工一个男人向我们承认他曾经对我妹妹动过手可能是想对她进行性侵犯但是没有发生此类事件,而且这些事情是在我妹妹精神未失常的前一个多月,这与案件有关吗?而且他已经道歉,这类问题能不能得到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呢?
2011-12-12 22:52 诗韵湘情(浙江-丽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2-12 23:04
委托律师维权吧。
2 李建成律师  2011-12-12 23:00
建议找律师帮忙
3 倪振杨律师  2011-12-13 10:10
真是涉嫌强奸的可以报警处理!
4 翁建平律师  2011-12-18 07:41
如果她单位采取了不当行为,且该不当行为和你妹妹的精神失常有因果关系,此时,可以考虑向该单位索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