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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与附加协议赔偿违约金的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与附加协议赔偿违约金的问题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今年8月份来公司报道。公司答应给解决北京市的户口,但是要求我们签订一个附加协议,协议的大概内容是,公司给解决户口,但是我们必须在公司工作五年,提前离开要赔偿五万元的违约金。请问这个合法吗?
2011-12-08 15:43 358497……(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1年12月08日 16时33分
不合法,有关户口违约金做约定的,一律无效,不需要支付。
你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户口。但你可以随时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单位即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
离职后,户口仍可以留在原单位,你有新的迁入地可以办理迁走,没有的话暂时留在原单位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于淑新律师  2011-12-08 15:47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有严格的限制,至于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要看这份合同具体的约定以及你们实际履行情况
3 110网律师  2011-12-08 15:48
不合法。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4 李同红律师  2011-12-08 16:15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孙新律师  2011-12-08 16:28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有严格的限制,至于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要看这份合同具体的约定以及你们实际履行情况
6 110网律师  2011-12-08 16:37
不合法。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 陈晓云律师  2011-12-08 20:06
该规定不合法。因为根据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只有存在专项培训或竞业限制的情况下,才允许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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