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青年未婚先孕,享受生育津贴吗? 我今年25岁,老公27岁,由于我患有多囊卵巢综合症,2011年6月知晓怀孕2个月,未婚不想打掉孩子,我们是异地户口,8月2号办的结婚证,并交与我们共同所在公司的计生办登记,这时怀孕4个月,11月份办理好准生证也交与计生办登记,现在离我生产还有两个星期,按照公司规定可以请产假并且享受亳州市涡阳县社会保障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但是计生办不予办理请假,电话咨询涡阳社保局生育保险科,说我是未婚先孕,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不享有生育津贴,请问这种说法合法吗?我怎样享受到生育津贴
2011-12-07 13:57 诺亚方舟(安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郑立胜律师 电话:15205692045 2011年12月08日 16时20分
你们的生育行为是不是违法生育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按照我对法条的理解,你们的生育行为不属于违法生育行为。另外,违法生育的法律规定是:产假期间停发奖金、福利,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没有说不发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