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得到补偿? 本人于2007年在某制造公司工作是正式工,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底生孩子。2010年7月回单位上班。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腰椎间盘突出等症,向单位申请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觉得身体还是不舒服,便给课长打电话申请些事假。他说只能给三天假,再多我就说了不算了。接到单位电话说给我算旷工还要给我处分。至今有半年多了,没有接到单位的电话。也没接到任何通知。因旷工给处分合理吗?
2011-12-07 09:58 iJc4002(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2-07 12:00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2 赵亮律师 2011-12-07 15:00
根据你的陈述,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3 孙金刚律师 2011-12-07 17:23
不合理,现在公司已经无权处分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对损失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