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拉货期间,突发脑出血能否得到厂方补偿 你好,今年11月11日父亲因早上五点赶工,开车到义马拉货。(当时已经在场方那里一周没回来,父亲开的是我们家的车,从九月一直连车带人在场里拉货。但是没有合同)早上没进餐加上天气冷,在去后车箱上装货开始头晕。后来上驾驶楼时摔下来,磕了头突发脑出血。(今年夏天做过体检没有任何异常)场方随即送至义马矿物居总医院。进行手术。并留下四千,母亲下午三点才到,当时场方否认父亲发病前摔倒。并告诉母亲那四千是拖欠父亲的工资。后在三天的危险期中没有任何表示。父亲意识清醒一点后,告诉家人摔倒经过和当时的在场人。我们这才监察父亲的身体,发现头部,手背,左腿有不同程度的血块和淤青。现在已经转到三门峡黄河医院,左侧肢体失控,头脑时有不清,口齿含糊。正在康复治疗。我仍上学,母亲一人照顾父亲,无暇和场方理论。请问,场方是否应该对父亲负责?
2011-11-24 11:12 戴晨晨曦(河南-三门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24日 11时24分
你好:这件事情,你父亲发病前是否摔倒很关键,摔倒后发病还是发病后摔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会对你父亲的赔偿有着关键的作用。需要联系我。
2 110网律师 2011-11-24 11:16
应该由厂方负责。
建议聘请律师维护权利。
建议聘请律师维护权利。
3 110网律师 2011-11-24 11:30
厂方负责。建议聘请律师维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