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共24小时的工作时间是否合理? 我们公司因为工作的需要,需要24小时有人监控值班。我上的班属于轮班制,每4天一个轮班。中班12到18点,早班8:30-12点,晚班18-8:30.上一个中班,第二天上个早晚班,然后就休息两天。请问这样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2011-12-04 12:02 maze(四川-资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1-12-05 10:16
如果你上班时间一周加起来没有超过40个小时,就符合劳动法。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2-04 14:25
时间的总和上还是比较符合劳动法的,但是间隔上还是不是太合理。
3 都燕果律师 2011-12-05 11:15
你好,如果你上班时间一周加起来没有超过法定时间,就符合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