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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企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要不要交违约金?
与国企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要不要交违约金? 您好,我是兰州大学文学院2012届的应届毕业生,2011年11月11日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但第二天就声明毁约了。他们负责人告诉我就业协议书已经寄回他们公司总部,让我20天之后再打电话联系他们。20天之后我打电话到他们公司总部,他们说要先写一份违约申请,并要在公司常规会议讨论通过才给开违约函,并且要在交了违约金(3000元)之后才能把违约函和就业协议书寄回来。现在我还没有签就业合同,并且当时签的时候他们也没有说违约金的事情,就业协议书上也没有具体规定违约要交多少违约金,请问交违约金是否合法?谢谢!
2011-12-02 20:12 孙广科(甘肃-兰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2-02 20:23
不需缴纳违约金
2 钟晶律师  2011-12-02 20:42
你好,不需要交纳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2-03 09:51
1、按照你说的情况,违约金应当是违法的。也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2、就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可以为你详细指导你该用哪些程序处理及怎么具体操作。
3、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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