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工作地址后是否应有经济补偿金? 我们是从95年进公司工作至现在,期间共签了3次合同,最后一次是5年,现就快到期,以前签的合同都是注明详细工作地址,现公司处在异地搬迁时期,由于搬
迁具体地址还未确定,所以公司准备让我们续签的合同工作地址只写广州市,而未注明详细地址,由此做法让我们很是担忧,特此问题想向法律专家解答下面2个
问题:
1.如果公司提供的合同同意注明原详细工作地址,而我们不愿意续签的话,公司是否还有经济补偿我们?
2.如果公司提供的合同不同意注明原详细工作地址,致使我们不愿意签的话,公司应否经济补偿我们?有补偿的话应该如何计算?
迁具体地址还未确定,所以公司准备让我们续签的合同工作地址只写广州市,而未注明详细地址,由此做法让我们很是担忧,特此问题想向法律专家解答下面2个
问题:
1.如果公司提供的合同同意注明原详细工作地址,而我们不愿意续签的话,公司是否还有经济补偿我们?
2.如果公司提供的合同不同意注明原详细工作地址,致使我们不愿意签的话,公司应否经济补偿我们?有补偿的话应该如何计算?
2011-11-24 16:03 Dilige……(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4 16:05
如果公司变更工作地址,你们不愿意续签,可以获得赔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1-11-24 19:13
第一种情形,没有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形,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部分支付一个月,不满半年部分支付半个月工资。
第二种情形,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部分支付一个月,不满半年部分支付半个月工资。
3 欧学文律师 2011-11-24 22:30
本市之内变更是没有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