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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临时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工作岗位上因病死亡
环保临时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工作岗位上因病死亡 王某今年53岁,老家在吉林省松原市农村。现在在黑龙江环保做临时工,在2009年10月25日早在工作岗位上因病倒地撞击头部导致出血,被儿子送往医院,检查是晚期肺癌,住院半个月被接回家中,于11月12日晚死亡.生前单位给买的集体意外伤害保险,问这种情况单位和保险公司是否有补偿,如有补偿具体能有多少
2009-11-18 11:43 oiljj(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18 15:13
属于意外伤害,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数额计算。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 110网律师  2009-11-18 22:36
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仍不清晰,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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