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概念不清,只写了岗位为员工,当岗位变动时可否依事实岗位(有单位的工资单 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概念不清,只写了岗位为员工,当岗位变动时可否依事实岗位(有单位的工资单,升职单,上面有明确的岗位)为依据不同意变动,单方提出解除合同,这样情况下有没有经济补偿,标准时多少?
2016-05-23 17:45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5-23 17:59
除非你能证明调整不合理且损害你的利益,否则难以主张补偿
2 黄卫阳律师 2016-05-23 18:17
你好,如果单位认可,也可以
相关法律问题
工作台单位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常无故增加工作量,刻扣员工工资,随意炒人!
3个回复在沈阳工作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外调北京,但是工资不变或者提高很少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赔
6个回复劳动合同续签岗位变动!我拒签合同!现过期一年多!继续在单位工作
0个回复律师,您好!我当时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合同中有一条“用人单位有权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及地方”
1个回复合同上有“乙方同意甲方或实际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并随之变动其工资待
2个回复父亲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三十余年,并未签订过劳动合同,现在近七十岁,这种情况单位该给予怎样的补偿
1个回复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否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工资
4个回复单位管理失误丢失员工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这合法吗?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