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被公司开除了,我该怎样捍卫我的权利! 我在一家外企上班,签了3年合同明年七月到期,我在公司从事叉车司机工作,关于叉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我没有太多拍领导马屁,一些小事领导都抓住不放,有次在工作中开叉车没有按路线走,走了捷径被领导看见后开了口头书面警告,之后几天在车间外叉空料箱超高了,被领导看见开了书面警告,公司里规定有两次书面警告就开除,反正公司里的管理很垃圾,我有点不想干了,想以此找借口让公司开除我,我承认我没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但我未能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所以....我想请问熟悉劳动法法律法规的朋友,如果我这样做公司开我会不会给我经济赔偿了?????谢谢大家了。
2011-11-20 21:25 wangwa……(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11-20 21:37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额,并应当支付你2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1-11-20 21:4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公司赔偿的。
3 110网律师 2011-11-20 22:00
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