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约,公司要求赔偿他们的损失,请问我要怎么样做呢?
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约,公司要求赔偿他们的损失,请问我要怎么样做呢? 我在一家皮革服装店上班,2011.07.13,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期间我在公司发生失误,照成钱少收了,我有恳请老板说情能不能按员工折扣给我,老板不让,(期间,也有个同事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老板都给他6折的赔,我也只要求老板给我7折的配).老板要我补上这个差价,后来也想算了那我也愿意补上.但我请求离开,他们不于我离开,还要按公司的制度限制我,请问我该怎么办呢?我只想离开这个店.
2011-11-19 11:19 shazhx(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11-19 11:2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6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林传雄律师  2011-11-19 11:45
你想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有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你劳动的,你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