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我在公司工作从07年10月至今,现在合作不愉快我想不做了,入职时我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来没有续签,公司没有给我交过房基金,按照社会基数交了保险。四年期间我休了半年的产假。我想知道我会获得那些补偿,离职还没有办理,怎么办理对我来说是有利的。
2011-11-16 16:44 雪飞菲(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16 16:46
会得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
2 李海英律师 2011-11-16 16:47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是最好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3 孙新律师 2011-11-16 16:55
解除合同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