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3年了。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甲方安排乙方在北京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需要临时到北京之外地域工作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长期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须要征得乙方的同意。”现在公司从朝阳区搬迁到通州区,我不想过通州去上班,所以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给我经济补偿?
2011-11-15 16:54 Yya503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30 16:28
按照你的描述,这不属于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你辞职不能拿到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