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未满 北京户口的违约金问题 本人2009年工作,单位给解决了北京户口,当时与门头沟区签了一份人才引进的协议,协议的服务期是5年,如果提前违约,需交纳最多1万元的违约金,每服务1年减2000,现在我要辞职了,现有如下问题:
1.我的户口存不存在被取消的可能?
2.如果这个违约金不交,门头沟区对我的户口或档案之类的有什么处置权?
3.如果交了违约金,而下家单位又不能接受集体户口,我的户口应该怎么办?
1.我的户口存不存在被取消的可能?
2.如果这个违约金不交,门头沟区对我的户口或档案之类的有什么处置权?
3.如果交了违约金,而下家单位又不能接受集体户口,我的户口应该怎么办?
2011-11-07 11:39 a21534……(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07日 11时44分
可能会被转回原籍
如果已解决户口作为条件约定的服务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户口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具体看单位解决
如果已解决户口作为条件约定的服务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户口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具体看单位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1-11-07 11:42
不存在取消户口的可能,应缴纳违约金,不接受集体户口,户口应转回原籍.
3 赵江涛律师 2011-11-07 12:00
有法律效力 按合同办理
4 李同红律师 2011-11-07 12:52
可能会被转回原籍
5 孙新律师 2011-11-07 13:00
不存在。
应缴纳违约金。
户口可能回原籍。
应缴纳违约金。
户口可能回原籍。
6 徐卫东律师 2011-11-07 14:40
关键要看你们协议的约定
7 付玉阁律师 2011-11-07 14:46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简单看了一下,问题是你所说的问题不是很完善,且有部分事实不清晰,因为在现实中裁判结果与证据有直接关系,你是否有关键性证据,及证据是否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都需要一一核实,建议你有时间,我们当面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