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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违约金问题
北京户口违约金问题 我是08年六月份和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劳动合同,合同正文没有违约金条款,但在双方约定条款有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四年,需要赔偿北京户口办理费用4万的条款,请问这是不是违法的啊。
2009-07-21 08:43 wang50……(北京-西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7-21 09:49
实质上是违约金条款。
2 孙新律师  2009-07-21 10:22
    你好,这是变相约定违约金,是违反劳动法的,应为无效,我曾经办理过这样的案子,劳动仲裁裁决为无效条款。
3 孙新律师  2009-07-21 13:23
这就是违约金条款,这条约定无效。
4 孙新律师  2009-07-22 05:42
如果单位为你解决户口问题发生费用,你应承担。
5 孙新律师  2009-07-22 08:51
不用支付违约金.
6 祝永根律师  2009-07-22 14:13
你好!
这样的约定无效!
北京律师祝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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