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后不能正常上班单位辞退赔偿咨询 我于98年上班,因患绒毛癌于2009年8月到北京市协和医院接受治疗,2011年5月、6月上班,后因身体不适不能正常上班,单位没有给予照顾,现在单位一再要求上班,本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愿意与单位解除合同,问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2011-10-31 10:55 cshl76……(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京军律师 2011-10-31 11:02
依照工龄一年补偿一个月的计算方法,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工龄不足六个月按照半年计算,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2 杨炳涛律师 2011-10-31 11:10
1、用人单位与你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
可我所进行面谈。(地址:第五大街西侧创意广场三楼)
2、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
可我所进行面谈。(地址:第五大街西侧创意广场三楼)
3 孙新律师 2011-10-31 11:17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确定具体补偿方案。
4 孙新律师 2011-10-31 11:44
建议与单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