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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伤赔付
离职工伤赔付 本人于2010年7月8号鉴定为伤残10级,劳动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236×6个月=13416元,于2010年7月30号离职,当时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赔偿,但保险项一直在交,后来我多次催促,公司减员保险等交到2011年9月底,想问下如果按2010年7月30离职,公司赔付项有没有?金额多少?具体什么名称?按2011年9月又有多少?
2011-10-28 22:56 Ept271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28 23:08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具体事宜可以来电说明劳动合同等事项
2 常路律师  2011-10-28 23:10
您好,如果需要请来电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1-10-28 23:3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补偿金及工资。
4 李同红律师  2011-10-29 07:52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5 孙新律师  2011-10-29 09:40
您好,公司还应支付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37×3=12111元,另外还有根据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6 赵亮律师  2011-10-31 16:09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伤残补助金。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7 孙新律师  2011-11-11 10:54
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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