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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已赔付,三年后,伤者又将三年前的工伤拿来上诉,可以吗?
工伤已赔付,三年后,伤者又将三年前的工伤拿来上诉,可以吗? 我司是一家从事金属制品加工的企业,08年时,一名工人不慎伤到手指,造成工伤,因当年我司没有为工人购买保险,所以我司就直接赔付给了工人三万多元钱,当时的票据都给那名工人去自己的个人保险申请理赔了,没有上诉。因此我司也没有了所付的金额票据。
    现在2011年了,已经过了三年了,那名工人又想找理由把当年的工伤拿来提出告诉,请问这样符合法律依据码?他可以这样做吗?我司又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
    所以我想请专业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1-10-25 16:54 yowliu……(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25日 16时59分
就凭上述案情,理论上讲,该员工的诉讼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1-10-25 16:59
对方有权起诉,请带上法律文书咨询律师应诉
3 110网律师  2011-10-25 23:05
已达成民事和解协议的,职工不得再行主张权利,且已过主张权利的时效,并不需要担心!
4 110网律师  2011-10-26 09:05
对方主张工伤待遇应过了时效限制;同时双方已对该事宜进行了处理,对方在没有受欺诈或显失公平的情形下你公司可以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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