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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资纠纷
船员劳资纠纷 我是一名船员,之前跟青岛一家公司合作!当初签订的合同期是 6个月,我在五个半月的时候经船东及管理公司同意在迪拜休假回家;事后管理公司告之我未满合同期,要扣掉我3000元人民币做为遣返路费。由于当初没有书面证明路费的承担问题,都是电话联系,但是当初是经公司及船东都同意路费由他们承担后,我才回来的。现在他们这样,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2011-10-26 14:40 tsR7953(河南-南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26 16:54
找同事证明,到海事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1-10-26 22:26
到海事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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