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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由于当月旷工致自动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给予发放当月工资?该怎么办?
请问由于当月旷工致自动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给予发放当月工资?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保健按摩师,2010年9月到某养生会所工作。到2011年9月工作已近满一年,在这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其技师管理条例有说明“旷工2日算自动离职,没旷工1日扣100块。”由于个人原因,10月1号开始旷工了,想自动离职。当月上了57个钟(每个钟1小时/15块,工资每月18号发放)收入是885块,想等到18号去领。可是,到那时财务说“没有你的工资,你没说明情况就走了,算旷工处理,不要你倒贴钱算不错了”。请问,这样合法吗?应该怎么办?虽说没多少钱,但也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啊。希望各位律师朋友给予一个答案,从中学习学习。谢谢!!
2011-10-18 20:14 qq3104……(广西-柳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10月18日 20时18分
您好,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未缴纳保险的补偿,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发放未支付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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