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纠纷 我于2011年6月份,在成都购买二手商品房一套,车位一个。 现在房屋已经完成产权过户手续,购房款已经全部支付,但是没有取得该房屋的国有证,由于车位也没有取得土地所有权证,只有产权证,我要求卖方押2万元作为保证金,一旦取得国土证,我就把2万元保证金支付卖方,但是卖方和中介要求我无条件履行车位过户手续,并支付全款。但我认为这种方式对我很不利。我如果支付了全款,对方的房屋国土证和车位的国土证无法取得,我该怎么办?现在中介(满堂红)公司给我发来了通知函,要求履行后面的程序,我是否可以以双证不全,对抗卖方和中介。恳请律师能给我解答,我该如何保证自身权益。
2011-10-15 16:09 王川123(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15 21:23
可以作为对抗的理由,但是要你们购房合同,是不是一开始你就是名字没有国土证的。
2 喻远军律师 2011-10-16 10:21
以合同约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