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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引起的纠纷
房屋过户引起的纠纷 房屋已经过户,过户之前口头通知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没有购买。产权变更登记后,再次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知道产权已经变更,有录音。承租人没有行使任何权力。一年后,现在的产权人要求加房租,承租人不同意。理由是否认原房东没有通知他卖房,现在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问:1.录音没有事先经承租人同意,能否作为证据 2.口头通知优先购买权能否作为证据 3.原房东败诉后承担什么责任  恳请解答
2011-03-28 20:50 znV2688(河南-商丘)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8 20:54
可以作为证据;可以;假如原房东败诉,有可能会被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
2 110网律师  2011-03-29 12:21
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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