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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卖掉了,是否应该给员工补偿
公司被卖掉了,是否应该给员工补偿 我在一家外资公司上班,现此公司卖给了另一家外资公司,现公司的做法是:新公司给我们每个员工一份聘请书,如果签了,那么就可以在新公司上班了,也可以多拿到一个多月的额外奖金.由于新老公司达成协议,新老公司的地址不换,人事还是与外服签订,工龄不变, 工资不变,只要签个新的派遣信就可以.在这种情况下.
但是如果不签派遣信的员工,是不是相当于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应该给员工赔偿呢/
如果陪偿可以陪,应该怎么陪?
2011-10-13 20:34 张月红198……(上海-徐汇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1-10-13 21:40
如你所述,你应当属于派遣工。与原来的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 李军律师  2011-10-14 10:38
公司被收购的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不存在补偿问题。 我的补充: 2011-10-14 10:38

公司不收购的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存在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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