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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农民工认定工伤后能否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
60岁农民工认定工伤后能否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 60岁农民工,2014年8月在工厂工作时受伤,当时59周岁,由市人事局认定为工伤,2015年12月鉴定为7级伤残,能否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标准是什么?
2016-03-28 17:12 群8566(四川-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3-28 17:15
你好,可以享受的,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本人工资,即(本人工资)元/月*13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个月
2 李小利律师  2016-03-29 14:09
您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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