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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及病假工资的几个疑问?
关于失业保险及病假工资的几个疑问? 本人在一汽下属的一家公司就业于2007年3月份参加工作到现在已4年半了由于近两个月来精神状态不佳在医院检查出来抑郁状态,并开药治疗医生建议服药期间不得工作并开具假条休息,已连续请假三个月了,医药费花了3000多块钱了,单位工长提出了这种情况不适合现岗位要求,并建议辞职或换岗而单位工资为计件工资,不上班没有工资,我要问的是我在病假期间(三个月)是否应该有病假工资、和医疗补助费,还有就是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我是否满足失业保险要求,(非自愿性失业)
2011-10-13 12:16 FZm3502(吉林-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15 13:56
病假期间应发放部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医疗补助应由医疗保险负责。
非个人愿意失业可领取失业金,但是自己辞职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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