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上班超时,拖延工资的问题 我在上海某耐消品公司工作45天,公司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合同,请问如果仲裁公司是否要赔偿双倍工资?工资金额是当初口头协议的,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参照什么赔偿 ?上班至今45天没有获得一分工资,请问劳动法对于工资发放有何时间规定?该公司一周上班54小时,国庆休息一天,没有调休没有加班工资,但没有考勤记录可以证明,请问员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谢谢
2011-10-04 10:39 jimmym……(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04日 14时30分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付你15天的双倍工资,若无证据证明工资数额,则按上海最低工资1280元进行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10-04 10:41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1-10-04 12: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