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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再续约如何补偿
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再续约如何补偿 我于2004年进单位,期间合同都是1年签订1次的,最后一次签约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现在合同快到期了,单位决定不再续约。我现在的月工资是3000左右,应该有多少补偿金,是不是可以申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双倍赔偿?
2011-09-29 14:44 lemonl……(上海-普陀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戎双双律师  电话:13524966522  2011年09月29日 14时55分
就你所说的情况,你有权要求单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不同意续订,可以要求单位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1-09-29 15:03
你好,你有权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单位应支付你相当于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存在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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