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扣押工资问题! 本人16岁,两个月前在一餐饮公司上班,过程是这样的,我有急事离开深圳,和经理说了要辞职,但是对方不允许,我就多做了几天,问对方,经理还是同样的理由不给走,说,走可以但是要扣押工资, 我是16岁,未签合同。
因为这件事搞的比较麻烦,经理要扣我十五天的工资,一天工资是三十九,我和他们讲道理,之后到现在他们的意思是还要扣五天的工资,本来工作就很幸苦,当然不愿意扣,请问这样的做法对吗,我应该怎么样维权!
我咨询过劳动局,但结果不理想,劳动局说这件事不产生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局管,只能找街道执法大队处理,也说不关合同不合同的事情,我是出来实习的,家里生活比较贫困,请各位律师帮我, 帮我讨回公道!致谢!
因为这件事搞的比较麻烦,经理要扣我十五天的工资,一天工资是三十九,我和他们讲道理,之后到现在他们的意思是还要扣五天的工资,本来工作就很幸苦,当然不愿意扣,请问这样的做法对吗,我应该怎么样维权!
我咨询过劳动局,但结果不理想,劳动局说这件事不产生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局管,只能找街道执法大队处理,也说不关合同不合同的事情,我是出来实习的,家里生活比较贫困,请各位律师帮我, 帮我讨回公道!致谢!
2011-09-26 21:10 liwei0……(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年09月26日 21时26分
1,你提出离职,公司扣你十五天的工资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2,当时你要证明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当时你要证明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1-09-26 23:12
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吴君瑜律师 2011-09-27 11:36
已经上班的工资不应该扣,应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