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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的问题
工作时间的问题 我是公交车乘务员,每工作两天休一天,工作时间正常为13——15个小时,节假日、星期天不休,就算是春节也不例外。我去仲裁了,他们拿了一个劳动有关部门的文件:上面说工作时间不定的批文,也就是说认可公交公司的这种两天休一天的工作制,无需付给员工星期天以及节假日的加班费,劳动有关部门会有这样的批文吗?这合理吗?
2011-09-23 09:39 196295……(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3 10:59
可以的,如果你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的话。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9-23 13:10
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加班费。
3 110网律师  2011-09-23 14:45
那你让他们拿文件出来给你看,如果公交公司司机确实是不定时工作制并向劳动部门备案的,是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
4 110网律师  2011-09-23 15:36
你可以计算出超出的工时,这一部分要按加班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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