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超时维权请输入问题标题 我是常德地区一个县电力局95598的工作人员,我们是二十四小时上班制,却只有三个人轮流上班,过量的劳动时间和过重的工作任务,使得心力疲惫,而且在定绩效时却是最低标准,请问我该以什么具体依据和怎么维权?
2011-05-25 04:48 Frp6259(湖南-常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协华律师 2011-05-25 09:40
1、工资由劳动合同约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超时工作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如果权益被侵害可申请劳动仲裁。
2、超时工作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如果权益被侵害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