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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公司不给发工资也不肯开证明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公司不给发工资也不肯开证明怎么办? 我2010年7月22日进入公司,未签订合同,公司说好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过后签订合同,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但试用期间,发现公司内部规则非常乱,员工每天都是混混沌沌过日子,所以我在2010年9月8号提出离职,工作1个半月多。离职时人事的说工资要等到11月底发,并且不肯开具任何证明,我怕到时候拿不到工资,毕竟要过近3个月了,请问我该拿什么法律依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注:公司平时发工资都是拖欠2个月的,就是7月份的工资9月底发,现在人事的说因为我试用期涉及了7/8/9三个月,所以就得到11月底把所有工资给我),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能提出当天结算工资吗?
2010-09-08 10:03 lansui(浙江-嘉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8 10:04
如果不给你工资 你可以找劳动局投诉。
2   2010-09-08 10:54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148号)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柴松岳
                             2002年7月30日
第十五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3   2010-09-17 17:03
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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