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请法律高手直教,懂婚姻法的来 本人28岁目前单身,自己名下一套房子,父母名一有两套房子,父母年长了想把另两套房子也转给我,问题是如果是转入我明下结婚后如果出现感情变故法律会保障婚前财产吗?我到底现在转不转?请法律界高手请教。如果是你会怎么做?请例出法律依据和出处,谢谢。
2009-09-23 12:09 桃花村MAN(浙江-温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09-09-24 06:58
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财产.
2 110网律师 2009-09-23 12:11
婚姻法有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即使出现感情变故,也不影响。如果想更保险些,不妨做婚前财产公证。
3 孙新律师 2009-09-23 12:15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永远归个人,不 因结婚时间长短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也不用公证。
4 孙新律师 2009-09-23 12:22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法条,只要你父母赠与你房子的行为发生在你婚前,那你通过赠与所得就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法条,只要你父母赠与你房子的行为发生在你婚前,那你通过赠与所得就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5 钱亚芳律师 2009-09-23 12:33
如果房产证系婚前取得并且所有权人只有你一个人,那么这属于婚前财产,配偶无权分割。
6 陈新明律师 2009-09-23 15:42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父母房产转给你并办理过户手续,你日后结婚了,只要过户时间早于结婚时间就是个人财产。若是你还不放心,可让你父母进行公证。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父母房产转给你并办理过户手续,你日后结婚了,只要过户时间早于结婚时间就是个人财产。若是你还不放心,可让你父母进行公证。
7 2009-10-08 11:44
属于你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