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超时的相关问题 律师你好~~我是某电器企业销售员,在上海某大型电器连锁店工作,我们公司是派了两个人员在该卖场,每天是两班制,现在问题是该电器连锁店经常要求我们加班,(周末两天上班时间是8:30——22:00,还要开会,一般23点才能离开公司)每周工作时间严重超出法定时间,还无故要求我们在上班时间内给该连锁店发传单,打电话给客户等等,完全是无报酬的,我每周休息一天,他们还要求我在休息天给他们连锁店做预售活动,没有报酬,中间产生的路费什么的完全是我自己的,而我们的工资和该连锁店也完全没有关系,而且他们还经常无故罚我们的钱(直接去收银台交),如果我们不服从,可能就被辞退(虽然我不是他们的员工,我目前搞不清楚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做)我想去劳动局举报,但是因为该连锁店上班不是刷卡的,而是签到,我担心举报了以后他们肆意篡改资料,这样对我自身也不利,请律师指点一下我如何取得法定有效证据,就是每天工作时间严重超出的问题还有要求我们无报酬给该公司工作的事情。谢谢您~
2009-09-22 09:10 华美乐章(上海-普陀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22 09:18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2 苏静律师 2009-09-22 09:23
预约律师详谈。
3 李军律师 2009-09-22 14:04
搜集证据,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王志想律师 2009-09-24 11:16
单位应该支付你们加班费,按照法律规定根据不同的加班时间,应支付1。5倍、2倍、3倍的工资不等,协商不成中仲裁解决,我这里有现成的主张加班费的判决案例,详情可来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