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遗嘱真的就能保证我的权益了吗,请各位律师给点建议 父亲再婚前房产,准备以写遗嘱方式给我,现在不能过户给我,写遗嘱说房子我有继承权,必须等阿姨过世以后才能过户给我,如果我父亲先走,阿姨后走,这段时间不过户,还挂我父亲的名字合适吗?他们也觉得这段时间不能过户给我,这样做合法吗?
然后房屋如果折迁还建了,原来写的遗嘱也提及了,包括拆迁还建后的房子.那我能得到房子的全部吗,我怎么样保障我的权益呢?
然后房屋如果折迁还建了,原来写的遗嘱也提及了,包括拆迁还建后的房子.那我能得到房子的全部吗,我怎么样保障我的权益呢?
2011-09-13 17:26 CZY766……(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9月13日 20时39分
现在就过户给你最好,因为以后还能立遗嘱
2 贾金勇律师 2011-09-13 17:29
可以办理公证遗嘱。
3 110网律师 2011-09-13 17:31
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4 110网律师 2011-09-13 17:33
建议聘请律师参与保障权利。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合法手续保障。武汉专业家庭财产案件律师。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5 高永峰律师 2011-09-13 17:35
你的利益和继母的利益都需要得到保障。你父亲的遗嘱就是这个意思。你父亲死后房产证挂他的名字也可以,你们自己不主动提出变更,没有人会查产权人是否死亡,是否需要更改的问题。
至于,拆迁之后的问题,就复杂一些了。恐怕已经超过了一个遗嘱可以涵盖的范围,届时只能推定了。
至于,拆迁之后的问题,就复杂一些了。恐怕已经超过了一个遗嘱可以涵盖的范围,届时只能推定了。
6 110网律师 2011-09-13 21:57
建议聘请律师参与保障权利。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合法手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