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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真的挺复杂,望律师能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怎么争取我和孩子的权益?
我的问题真的挺复杂,望律师能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怎么争取我和孩子的权益? 我与丈夫2005年5月结婚,并在当天领证办婚前财产公证,公证了一套结婚前他付首付款5万8千的房子如遇离婚归我所有,贷款13万3,分五年付清,我们结婚后才交的契税,才开始还贷,还贷的钱为他的工资,购房合同及发票,贷款合同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有一1岁4个月的孩子,由于矛盾我搬出了该房回娘家住,他不履行父亲的责任,已经四个月不给抚养费,对孩子不管不问,4个月不看孩子。房子贷款还有2万多的尾款我一次还清了,购房合同和发票我都拿着,本来是拿公证书和银行贷款结清证明想去房产中心试着办房产证,但是那的领导意见不一致,不给办理,主要是说我的公证书和结婚证是同一天办理的,拿结婚证前公证和拿结婚证后公证差别很大,他们弄不清我的时间点是婚前还是婚后,所以不给办理,说必须拿法院的判决书才行。所以,我们的房子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另外,公证书上有一句婚后仍由我丈夫一人还贷的话,其实当时我们认识时间不长,通过网络认识,彼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我有很多顾虑,怕他交了首付,不供房失踪了,让银行找我这个担保人还款,由于我的工资没他高,又是在银行贷款合同上是担保人,所以我有些担心,其实婚后是用他的工资还贷的,不知这句话对公证有无影响?我们闹矛盾后他便辞职准备走人,他工作性质为销售,一年换几个工作换几个城市都是常事,我和孩子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主动起诉离婚是否对我不利?我是教师有固定工作,孩子从生下来他就没管过,都是我父母在带。我想要孩子。他现在辞职自己做生意,我不知道他的收入情况,孩子抚养费得标准怎么定呢?另外,他的不稳定性我可否要求一次清算抚养费呢?因为他一旦离开,我根本无法去找到他。请律师帮帮我,给我指点指点吧。谢谢啦。
2009-09-27 23:04 七色花海(河南-信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白治国律师  电话:13592368509  2009-09-29 19:15
上面律师们回答的比较充分。车子既然是你的名字,若对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是其付款,问题也不大
2 张现辉律师  2009-09-28 09:27
既然有公证书,问题不大,房子应该会判给你。
至于孩子,一直有你抚养,判给你的可能性很大。
抚养费的问题,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每年付。标准双方可以协商,法院也会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
3 110网律师  2009-09-28 09:45
公证书的内容以你们离婚为生效要件,男方还贷及你作为担保人这都互不产生影响。孩子不满2周岁,再加上你对孩子照顾比较多,工作稳定,孩子的抚养权会被判给你。男方有条件,可以要求他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在个人平均月收入的20%到30%。本案哪方提起离婚诉讼都可以,不存在利与不利的情况。
4 110网律师  2009-09-28 11:34
主动起诉不会对你不利;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男方有条件;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只不过时间拖得长一点而已
5 110网律师  2009-09-28 16:40
1.有区别,如果是婚前的公证,那房子就是赠与给你的;如果是婚后公证,那是婚内财产约定;在过户时,房管局有不同的程序;
2.可以折抵抚养费;
3.可以起诉他;
4.你可以起诉他,进行财产保全;
5.法律规定是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2年可以判离婚的;6.是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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