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父亲在一建筑工地上班,然后再工作期间被一罐车即搅拌车因压倒而飞过来的砖头打伤,导致鼻子 各位律师好!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父亲在一建筑工地上班! 然后再工作期间被一罐车即搅拌车因压倒而飞过来的砖头打伤,导致鼻子骨折,嘴巴裂开,伤势严重!但是罐车又是属于另外一个供货单位的!像这样是属于两个单位作为赔偿呢还是一个?具体赔偿金怎么算? 谢谢
2011-09-09 19:56 金水529(山东-济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9-09 20:03
答:可以向车辆所有人主张侵权赔偿。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雇主主张赔偿,不冲突。
2 章丘胡安昭律师 2011-09-09 20:04
这里存在一个雇主雇员关系和侵权的交叉问题,在这种情况之下受害人可以有选择权,即可以选择罐车的所有人或经营人要求其进行赔偿,也可以选择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两者只能选其一,而不能同时列两家单位为共同被告,同时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