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2010年11月因出差被抢劫受伤,2011年2月工伤认定中心认定为工伤,4月份浦东伤残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六级,单位不服提出重新鉴定,八月初市鉴定中心维持伤残六级的结论。本人是自2009年3月进这单位工作,期间签了二次合同,合同是一年一签,最近一次合同是2011年3月4日到期。我在10年11月工伤后休息到10年12月底,2011年元月元日开始正常上班,2011年3月4日公司发通知到我家,说我在工伤伤残签定中合同延顺到伤残鉴定报告出来时结束,再决定是否与我继签合同。我不同意,说自11年元月元日就正常上班,要求签无固定长期合同,单位不同意说要等鉴定结论出来,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签长期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11年3月开始每的双倍工资。谢谢!
2011-09-13 00:57 zjf962……(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电话:13818674370 2011年09月13日 01时04分
你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代雨庭律师 2011-09-13 08:04
你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3 张向锋律师 2011-09-13 11:04
单位无权解除合同。应当保留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1-09-13 12:21
你的劳动合同在2011年3月4日到期后公司若没有和你续签过,你的合同顺延至工伤医疗期满后结束,则不能要求支付11年3月以后的双倍工资差额。具体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