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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有薪假和加班顶替欠班是否合理
用有薪假和加班顶替欠班是否合理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上半年3月份因日本地震,公司不能正常生产,4,5,6月我们公司就经常放假,出现了欠班的情况。7月份开始恢复正常生产,公司就用周六和周日的时间挽回之前所欠的班,不能挽回时,就用有薪假和加班来顶替之前的欠班。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请解答。
2011-09-08 12:00 IkU238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21 08:29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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