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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工资拆开来算加班费是否合理
把工资拆开来算加班费是否合理 比如跟公司谈的工资底薪是2000 但是公司为了结省加班费,把工资拆开来算是底薪900 业务津贴1100 然后按底薪900来算加班费,这样合法吗?
2008-07-31 09:43 zqxkik……(广东-深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07-31 11:05
加班费按照你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为基数来计算,不管公司的工资构成有多少明目。
2 110网律师  2008-07-31 10:44

在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所以要以你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为基数。
3 110网律师  2008-07-31 12:38
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但基本工资和补贴都属于标准工资构成部分。
如果到了仲裁或法院,正常还是按照2000来作为基数的。
4 110网律师  2008-07-31 13:34
这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5 孙金刚律师  2008-07-31 14:20
应按照《工作支付管理规定》来执行。
6 110网律师  2008-07-31 19:04
   公司做法违法
7 孙新律师  2008-07-31 20:55
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工资的基数。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08-07-31 21:53
加班费按照你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为基数来计算,不管公司的工资构成有多少明目。 公司的算法是不对的
9 郭浩律师  2008-08-01 16:15
    公司如此操作应属违法。
    但最主要的是看你们合同是如何约定,若合同没有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或加班费计算基数是2000元,按诉讼规则与举证责任与程序,可能对你不利,一般情况下会按900元为基数计算加班费,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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