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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这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我与企业签的合同有效期是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止。在2006年1月1日企业又在这份合同上补充了一条“本劳动合同自起始日起转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之后,在2009年企业就一直没有与我续签过劳动合同至今,请问这属于违法没有签合同吗?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谢谢!
2011-09-07 22:04 寻觅者(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07日 22时16分
1、没有违法,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2、已经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有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1-09-07 22:21
不合法,后来对原合同进行了变更.你与企业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张向锋律师  2011-09-07 22:27
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
4 110网律师  2011-09-07 22:36
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5 李军律师  2011-09-07 22:49
如果补充约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即便没有这样的约定,你们之间已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要求双倍工资已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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