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本人于03年进入一家公司工作,直到05年5月公司开始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我签订合同,在08年1月1日,公司与我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0年1月1日,但是在2010年11月20日,公司就通知我,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给予3个月的赔偿,本人要求公司从03年开始计算赔偿时间,但是公司拒绝,请问我这样要求合理吗?另外有朋友告诉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的,不知是否可行?谢谢
2011-07-23 13:10 hvC6080(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3 13:21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2倍的赔偿。
2、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在每一年终止合同时必须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3、公司给你的3个月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在每一年终止合同时必须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3、公司给你的3个月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 王晔律师 2011-07-23 18:48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3 李军律师 2011-07-23 23:18
2008年之后有未签劳动合同事实的话,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到期的话,公司有权不续签,但需要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根据以上法律意见,再结合你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合同到期的话,公司有权不续签,但需要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根据以上法律意见,再结合你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4 110网律师 2011-07-23 23:30
如果解除日期是合同期满日期的,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反之就是违法的,此时才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5 易明律师 2011-07-24 16:14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6 张向锋律师 2011-07-24 16:58
公司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你3个月的经济补偿。若需更详细回答,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