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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工作期限刚好一年的问题
求助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工作期限刚好一年的问题 我07年11月21日进入现在的公司,一个韩国电子企业,由于我的户口在当地,并且是由人力资源托管的集体户口,而且我的档案也在人力资源中心托管,我无法办理失业证,因此公司至今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10月6日,因受到不公平待遇问题向公司提交辞职书,正式辞职一起为08年11月21日,这样的话,我的工作期限将是1年 
这种情况是否会被认定为是和公司形成了默认的劳动关系?可能的话我将会提出仲裁
2008-10-12 11:28 bubang……(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0-12 13:54
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孙新律师  2008-10-12 13:59
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解决。
3 陈新明律师  2008-10-16 16:37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4 110网律师  2008-10-17 20:06

 1、你和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申请仲裁。2、公司没有投保,你可以解除合同,单位应当补办保险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3、双倍工资的标准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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